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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5月27日訊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擔心手機沒電,不少人習慣利用睡覺時充電,手機及行動電源就放在床邊,專家提醒充電時務必註意安全,臺灣一名郭姓女子就因為床上充電引發火警,被判處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。
  23歲的郭姓女子開庭時,堅稱自己將充電中的行動電源放在床頭櫃,是正常使用行動電源,不知為何鑒定結果會認定行動電源放在易燃的床鋪上。
  法官認為郭姓女子的說詞為事後推詞,不足採信;至於她使用的行動電源廠牌,郭姓女子說已想不起來名稱,且行動電源被嚴重燒毀難以辨識,無法追究行動電源廠商責任問題。
  臺中地院判決指出,郭姓女子和朋友合租套房,去年3月25日上午7點30分,郭姓女子上班前,將充電中的手機行動電源放在床上,9點12分,行動電源引燃,燒毀套房內的裝潢與傢具。
  警消勘查火場後,依現場燃燒狀況、火流延燒路徑與燒損程度分析,床上的手機行動電源附近應為起火處;再勘查行動電源塑料外殼及內部,燒損碳化嚴重,認定起火原因是行動電源引起火災。
  郭姓女子不相信手機行動電源會引火,認為她床頭裝潢處有裝飾燈,她連續換兩個新燈泡,打開電源仍燒掉燈泡,懷疑是電線線路短路。
  火災調查人員勘查後發現室內配線完整無異狀,依現場火流顯示起火處在床鋪上,和電線與燈泡較無關,現場也未發現電源線短路現象。目前郭姓女子與屋主已就燒毀的裝潢與傢具賠償問題調解中。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台女子手機放床上充電引發火災被判拘役30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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